page 发表于 2014-5-3 11:29 AM

涉非法短租三藩市五业主遭起诉

旧金山有法例规定少于30天的短期房屋出租需领有旅馆牌照,否则属违法。市府律师赫雷拉(Dennis Herrera)最近采取行动,指五名业主行使艾利斯法逼迁住户,再非法将住宅改装成旅店,放上如VRBO.com及Airbnb.com等短途出租单位 网站,提出两宗起诉。赫雷拉表示,两宗案件的起诉只属于初步行动,市府律师正对另外数宗同类型案件作出调查。

赫雷拉指出,旧金山现正陷入房屋短缺危机,非法的短途出租把住宅单位进一步减少,旧金山出租单位供不应求的情况更加恶化。尽管艾利斯法未有禁止将收回的单位用作旅游商业单位,但诉讼将针对执行旧金山禁止将住宅单位转化成旅店的条例,从而保护租客及保

存旧金山有限的房屋供应。

案中两单位分别位于太平洋岗企李街(Clay)3073至3075号及俄罗斯山(Russian Hill)Bay街734号及790号。

首 案被告Darren及Valerie Lee于2004年买入Clay街3073至3075号,2005年行使艾利斯法将单位内的住客逼迁,而其中一名住客更是伤残人士。按起诉书指 出,2009年起,李氏将4房3厕Clay街3075号单位,列在旅游出租网站Homeaway.com及VRBO.com,并以“精致装修的家,位于太 平洋岗中央地带”作招徕,租金每晚395至595元,需至少租3晚。两人涉及违反法例,未取得许可更改房屋用途,并?及违规改建等。

起诉书又称, 李氏将另一物业Clay街3073号已居住逾10年的伤残租客以艾利斯法逼迁后,按规定至2011年8月25日前不能将单位以市场价格重新出租。但按照证 据,李氏对规划局承认,他们的确将该单位重新出租,并收取比逼迁前的1087元月租高的租金,新的租金每月高达5000至7038元。

另一案的三被告Lev,Tamara及Tatyana Yurosky,行使艾利斯法逼迁长期租客,包括将一名伤残租客从Bay街734号迁出。他们2010年将Bay街790号单位非法改装成旅店,放上短途 出租网站Airbnb.com及greatsfvacation.com,以每晚165元至320元,至少3晚形式出租。

市府律师指出,如果定罪,法庭有权颁布永久禁制令,而民事罚款以每天违例最高200元,每项违例商业活动最高2500元为准,被定罪者非法活动所得盈利可被没收,并支付诉讼费用。

市府律师办公室鼓励租户及邻居主动举报任何网上非法的房屋出租活动。举报网站Up2Code.org 或到Up2Code手机应用程序,或致电条例执法热线(415)554-3977

小封 发表于 2014-5-22 10:40 AM

顶......叹为观止.....

水中月 发表于 2014-6-7 04:52 AM

这个贴子有点意思...

AXJspSuW 发表于 2014-7-11 02:07 PM

多多益善!

华人 发表于 2014-7-29 09:05 PM

值得参考

股吹 发表于 2015-1-20 08:08 PM

好帖,鉴定完毕!

安省人 发表于 2015-10-6 07:22 AM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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